
2025年12月30日,福建省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与黄祥钗(中)一起来到黄乃裳故居,对保护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。
在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20年,最让我揪心的事,是看着一座座“侨厝”在岁月风雨侵蚀中一点点黯淡下去。“厝”,是我们闽地人对家的称呼,这些老房子,一砖一瓦砌的都是漂洋过海的乡愁。而其中最让我牵挂的,莫过于爱国侨领黄乃裳先生的故居。
这座在2013年被列为闽清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百年建筑,不仅承载着建筑、历史、文化、教育等多重不可替代的价值,更是“爱国爱乡、开拓奋斗、造福桑梓”的“乃裳精神”的发祥地与象征。保护它,既是对民族集体记忆的珍视,更是维系海内外华人华侨文化根脉与情感认同的关键。
然而,面对侨厝保护时,我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。因为侨厝涉及的产权复杂、修缮成本高、牵涉的部门多、协调难,仅凭侨联一己之力,既不足以撬动全局,也难以独自负重前行。这种感受,在一次洪灾后变得具体而深刻——黄乃裳故居院落里的墙塌了一片,屋顶瓦片掉落,屋内垃圾堆积、家具损毁,杂草从碎裂的砖缝里钻出来,风吹过时,木门发出近乎叹息的吱嘎声。
我们多方奔走,向多部门呼吁,却总陷于“资金缺、责任散、推进难”的现实困境,那种看见历史建筑在眼前凋敝,却挽留不住的无力感,一直困扰着我们。转机,始于“检察护侨观察点”在坂东镇的设立。
2025年上半年,我们通过“检察护侨观察点”将黄乃裳故居险情的线索正式移送给闽清县检察院后,检察机关迅速响应,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。为查明产权与历史归属,检察官们扎进档案馆,调出泛黄的地契、族谱、土地证等关键书证,走访黄家后人和当地老人,证实我们守护的建筑确实是黄乃裳先生当年实际居住过的。此外,检察官还带着无人机到现场勘验,固定文物受损证据。
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检察机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,对黄乃裳故居进行紧急修缮。面对棘手的资金问题,检察机关依托“人大+政协+检察”三同步(同步监督、同步调研、同步论证)机制,凝聚共识,促成修缮资金筹集,获得县政协委员民生提案专项资金、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补助资金等共计70余万元,顺利破解了修缮资金难题。
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故居总体风貌,秉持着“修旧如旧”原则,启动故居修缮工作,坍塌的墙体被依原貌重建,破损的屋瓦被仔细更换。如今,当我再去看时,故居的主体结构已经抢修完成,恢复了它应有的挺拔与从容。
令我感动的是,检察机关对于黄乃裳故居的保护工作并未止步于物理修复。为切实推动黄乃裳故居保护到位,2025年12月4日,检察机关就“黄乃裳故居保护和活化运用”事项召开座谈会,邀请文物保护部门、属地政府、侨联、侨胞代表、相关专业人士、团县委、妇联、关工委、教育工作者等共同参与。各方厘清责任、凝聚共识,明确文物长效保护举措与活化利用路径,推动故居保护工作走深走实。
修缮后的故居被注入了新的灵魂,赋予了更深远的社会价值。在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推动下,这里成为了“养正”(即“蒙以养正”,意为从小培育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)教育基地。如今,孩子们在这里聆听华侨先辈拓荒报国的故事,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参与保护侨厝公益劳动感悟社会责任,海外侨团归来在此寻根。古厝不再只是古厝,它成了活着的课堂。
一位从马来西亚归来的第三代华裔在参观后动情地说:“过去,我只在家族故事里听说过‘新福州’——那是祖父追随黄乃裳先生,在异乡马来西亚诗巫披荆斩棘开辟出的家园。如今,站在这座先祖出发的古厝里,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份复杂的情感。当年的‘出走’,是为生活所迫的艰苦,是到海外寻找生机。而血脉里的‘归来’,是历经漂泊后对文化之根的深切认同,是把从故土汲取的精神力量,化为参与家乡建设的实际行动。这座古厝让我明白,我们的根,从未离开。”
(讲述人:福建省闽清县坂东镇归国华侨联合会顾问黄祥钗 整理:本报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通讯员黄少华 郑诗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