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义网讯(通讯员 罗昌麟)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切实促进司法公开,保障司法公正,提升司法公信,落实普法责任,促进矛盾化解,近日,清流县检察院对一起高空抛物案组织公开听证,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与听证。
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收购废品时,为图便利,从楼上抛掷玻璃、木块等物品,经隔壁邻居多次劝阻未果,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。鉴于金某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,主观恶性较小,具有认罪悔罪表现,清流县检察院拟对其不起诉,并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。
听证会上,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、需要听证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,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与法律依据。听取案件情况后,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发,结合犯罪情节轻微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、坦白等量刑情节,该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充分,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情形,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。
“感谢检察院对我从宽处理,也非常感谢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的帮助和教育,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,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险,今后一定加强法律学习,言传身教,做遵纪守法的公民。”会上,犯罪嫌疑人金某表示。
通过此次公开听证,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,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,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任度,同时,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,能够更加注重矛盾化解工作,通过调解、和解等方式,减少社会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。
此次公开听证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司法环境,也增强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。清流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“以检察听证促公正,以人民监督赢公信”理念,主动接受人民监督,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,提高司法公信力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。










